600491:龙元建设八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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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4 2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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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5

独立董事意见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我们提供了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



作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我们基于专业能力独立判断,现就下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事项的规定及《公司



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公司 2017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对公司相对熟悉,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单位,有利于公司内控的不断完善。



结论意见: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



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单位。



三、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薪酬及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薪金及领取薪金的有关规章制度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



2、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该项 独立董事意见



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因此经审查,我们认为:龙元建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的,交易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平等的, 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四、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总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集团业务的发展需要提出的切实必要方案,确保控股子(孙)公司的银行融资渠道畅通考虑。同时在科学合理预计的前提下,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一次性审议公司一个周期内为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简化了审核程序,节约了时间。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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