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5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7-042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 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财政部于2016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 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2017年2月发布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
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调整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 税金及附加
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 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2,180,054.89元
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
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 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2,180,054.89元
数据不予调整。
(3)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
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 调增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321,731,295.03元
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
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 调减应交税费期末余额321,731,295.03元
数据不予调整。
注:本年指2016年度;年末指2016年末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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