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亨通光电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亨通光电资讯
2024-04-25 21: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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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7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1.52%。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特点,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确保全体股东的现金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
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81,328,524.85 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
363,386,344.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4,159,027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 9,999.03 万元(不含交
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数为 2,466,734,657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
已回购股份 44,159,027 股后的股数为 2,422,575,630 股,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分配
现金红利 46,337.66 万元(含 2023 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公司 2023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15,360.53 万元的 21.52%。

如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153,605,330.12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4,281,328,524.85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6,337.66 万元(含 2023 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专注于在通信和能源两大领域为客户创造价值,提供行业领先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公司具备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一体化的综合能力,并通过全球化产业与营销网络布局,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信息与能源互联解决方案服务商。

在通信领域,公司聚焦新一代通信产业与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提升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与集成能力,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并不断拓展市场份额。构筑光通信、海洋通信等业务领域的全产业链及自主核心技术,创造万物互联的新时代。
在能源领域,公司聚力打造全球能源互联解决方案服务商,不断推进全球化布局,持续加大特高压输电装备、直流输电装备、海上风电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把握海洋能源开发机遇期,致力打造成为国际一流能源互联解决方案服务商。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2023 年,在“新基建”“碳达峰、碳中和”等背景下,特高压、电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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