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担心就算起诉成功信威资不抵债无法获得赔偿,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被告,是虚假陈述行为人,包括:
(一)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
(三)证券承销商;
(四)证券上市推荐人;
(五)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
(六)上述(二)、(三)、(四)项所涉单位中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五)项中直接责任人;
(七)其他作出虚假陈述的机构或者自然人。
不仅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赔,同时也可以向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承销商、第三方中介索赔。信威集团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价高位时进行了大量套现,具备赔偿的能力;证券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也具备赔偿的能力。
目前,证券案件违法违规的发生率日益增多,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损失。因此为了维护证券交易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给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加以遏制和震慑,面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广大投资者应积极寻求司法途径来解决,以维护自身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