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下,适用“豁免/快速通道”的,有哪些产业政策的具体要求?
答:为切实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支持高新技术行业发展,在原有支持产业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等决策部署,证监会进一步新增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豁免/快速通道产业类型如下:
高档数控机床和
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财务顾问应就前述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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