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85:信威集团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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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7 18: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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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18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3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信威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威”)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2号文批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420,382,55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最终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3,760,998.90元 ,扣



除发行费用74,464,522.2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79,296,476.62元。募集资金



净额已于 2014年9月5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 110ZC020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鼎昆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鹿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16年11月底,信威集团已将上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北京信威



仍保留上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9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北京信威增资后,北京信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5年9月23日,北京信威已将上述10亿元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10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京信威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5年10月22日,北京信威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9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京信威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5年10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京信威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5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京信威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8月 10日,北京信威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2,591,600,000.00元。北京信威于2016年8月15日将上述2,591,600,000.00元资金中的15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6年8月24日将剩余部分(即1,091,600,000.00元)归还至北京信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 8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京信威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5 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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