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82:中国动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中国动力资讯
2019-01-14 19: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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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5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19-00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动力”)于2019年1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1月14日,该预案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动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2019-004)、《中国动力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08)。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按照股份回购金额上限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3.75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4,814,81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邮件方式申报,具体申报信息如下:



1、申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日期: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3月1日(9: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高京阳



4、联系电话:010-88010961



5、传真:010-88010958



6、电子邮箱:sh600482@163.com



7、邮编:100097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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