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1-01661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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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1-01661号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
《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
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
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
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 项 报 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50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243万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的股票价格为 29.80 元/股。共
募集资金人民币 1,348,227.30 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签订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扣除承销费用人民 10,175.33 万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8,051.97
万元,已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前全部存入本公司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
8110701012800497447 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78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拔付情况和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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