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汇报人:马朝松)
作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云股份”)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承担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3年度相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马朝松,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测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北京信利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担任科技部、北京市科技系统科技财务评审专家、银监会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审核专家,兼职担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北京信息科技大
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2020年5月29日至今任凌云股份独立董事。
(二)是否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担任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7 7 0 0 3
2023年,公司共召开七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57项议案;召开三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22项议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经审慎判断,对董事会议案均表决同意,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会议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4 4 2 2 3 3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本人主持了四次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主持了两次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总法律顾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进行审议;参加了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委员会相应职责,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公司规范运作、风险防控等提供了有力保障。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机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行情况符合监管要求。
(二)与会计师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报告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年报工作沟通会,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进行沟通,促进定期报告更加规范。
通过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网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公司通过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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