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股份”或“公司”)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项目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
凌云股份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中信建投证券根据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3、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
4、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5、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李书存、王建
6、项目联系人:李书存
8、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否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600480
3、注册资本:940,508,410 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注册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5、主要办公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6、法定代表人:罗开全
7、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8、联系人:王海霞
9、联系电话:0312-3951002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股票
11、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2 年 2 月 25 日
12、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2 年 3 月 24 日
13、本次证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4、年报披露时间:2022 年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2023 年年
度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
15、其他:无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
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规定,履行保荐职责: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核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记录及决议,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持续关注并核查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事项,确认募集资金按相关规定使用;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核查报告及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凌云股份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推荐工作,及时向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尽职调查所需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本次公非公开发行股票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凌云股份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且与保荐机构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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