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时间、金额及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0 号)文件,公司向包括公司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 9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票 153,503,893 股,发行价格为 8.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379,999,998.0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3,614,160.9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 1,366,385,837.0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154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 亿元全部归
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
详见《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及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号 投资总额 拟投入净额 金额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盐城车身结构件项目 2,300.14 2,230.00 1,165.00
盐城新能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 9,603.36 9,340.00 6,167.29
源汽车零 项目(一期)
1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
部件项目 项目(二期) 11,871.60 10,860.00 4,588.01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下箱 2,846.88 1,500.00 817.36
体项目
2 武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13,432.80 12,530.00 4,511.58
涿州新能 涿州新能源电池壳项目 3,600.00 2,170.00 1,681.37
源汽车零 (一期)
3 涿州新能源电池壳项目
部件项目 (二期) 7,060.34 6,180.00 0.00
收购凌云 收购凌云吉恩斯
吉恩斯 49.90%股权项目 25,948.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