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70:六国化工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的补充公告
六国化工资讯
2018-05-18 16:20:10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5-19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18-012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 4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六国化工2017年年度报告》。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结合公司核查,



对年报中的“第五节重要事项 第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三)环境信息情



况”进行补充披露相关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原披露内容为: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作为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行排污口设置并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在公司厂区外设置公开显示屏,接受公众的监督。公司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公司共有一个入江废水排放口,公司污水处理站现有两套废水处理系统,分别用来处理磷复肥生产装置产生的含磷废水以及合成氨生产装置产生的含氮废水,经处理后的含磷废水优先回用于生产系统或与处理后的含氮废水公用一排放口排放。含磷、含氮废水分别严格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5580-2011)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2017年无超标排放现象。



公司磷肥生产装置区共有 7个废气排口,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合成氨生产装置区共有 27



个废气排口,其中主要排放口4个,一般排放口23个。锅炉烟囱执行《火电厂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其他废气排口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公司共设有3套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分别用于2个废水处理系统出口及氮肥厂锅



炉烟气排口的在线监测,在线监测系统与省环保厅联网,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省环保厅在线监测平台,向社会公开,氮肥厂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数据还通过公司厂外显示大屏向公众公开。除在线监测系统外,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公司2个废水处理系统出口及锅炉烟气排口进行监督性监测。公司每年初制定自行环境监测计划,公司检验中心按照监测计划开展日常环境监测。此外,公司每季度还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各主要污染物排口进行监测,监测数据通过铜陵市环保局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对社会公开。



公司通过在线监测和手工监测相结合,自行监测和第三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环境监测体系,依托公司已建立的测量管理体系,确保了公司环境监测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长期以来,公司始终把环保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完善环保运行规章制度,总结环保设施运行经验。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节能降耗,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适用√不适用



现补充披露为: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作为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行排污口设置并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在公司厂区外设置公开显示屏,接受公众的监督。公司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公司共有一个入江废水排放口,公司污水处理站现有两套废水处理系统,分别用来处理磷复肥生产装置产生的含磷废水以及合成氨生产装置产生的含氮废水,经处理后的含磷废水优先回用于生产系统或与处理后的含氮废水公用一排放口排放。含磷、含氮废水分别严格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5580-2011)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2017年无超标排放现象。



公司磷肥生产装置区共有 7个废气排口,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合成氨生产装置区共有 27



个废气排口,其中主要排放口4个,一般排放口23个。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