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68:百利电气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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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2 17: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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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13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目 录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2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
的议案...............................................8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下午14:00,召开地点为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民和道12号。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议程如下:

一、现场会议开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读会议须知

(二)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情况,介绍出席人员及列席人员

(三)推举现场表决结果清点人(2名股东代表及1名监事)
(四)审议以下议案,并就议案相关内容进行交流问答

1、逐项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02回购股份的方式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

1.04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1.0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1.06回购股份的期限

1.07决议有效期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六)由表决结果清点人清点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二、现场会议休会

(一)宣布本次会议决议
(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三)履行签字程序
(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立足公司价值增长,以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后实施上述计划,则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二)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 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等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 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以回购期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333,33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 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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