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2016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程仲言、燕敬平、冯永东组成,其中程仲言、燕敬平为独立董事,程仲言为委员会主任。成员简历如下:
程仲言,男,1959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历任荣成市审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副所长,荣成新立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山东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现任山东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燕敬平,男,1956年6月出生,现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自1976年毕业分配到黄海水产研究所工作后,一直从事海水主要经济贝类(如鲍鱼、牡蛎、扇贝、魁蚶等)、海参的繁殖习性、人工育苗、增养殖研究工作。
冯永东,男,1965年出生,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山东证监局的相关要求在年审过程中履行相关职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做好前期沟通,中期监督,后期核查的各项工作并形成书面意见。对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沟通和总结,并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2、报告期内,根据财政部、证监会财会〔2012〕2号文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山东和信”)为公司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3、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分别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分别审议2015年度报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书面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其他工作
1、对外担保事项
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个人提供担保的事项发生。
2、关联交易事项
2016年度,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对各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慎提出相关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关于内控的完善与运行持续监督与指导
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协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重点对控股公司进行内控管理,同时对重大合同、应收帐款、销售费用等内控环节进行了审计,形成了内部审计报告,有效提升了公司内控水平。同时协调公司内审部门与内控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做好内控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监管要求认真履行了职责,审阅财务报表及审议相关重大事项,并发表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公司的外部审计进行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提请董事会聘任审计机构,促进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保证了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此页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无正文)
委员签字:
程仲言 孙慧玲 宋荣超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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