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63:空港股份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空港股份资讯
2018-03-13 19: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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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1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系统地反映和披露了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2017年度对公司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对公司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的总体表现。一直以来,公司自觉地把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的战略、文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全力推进企业的优化发展、安全发展、节约发展和共同发展。



本报告主要集中总结公司2017年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对公司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等方面所做的贡献。公司有对客户承担优质服务责任、提供优质产品的责任,对员工承担员工发展责任,对伙伴承担合作共赢的责任,对环境承担环境保护和节约责任,作为社会法人承担社会责任。



本报告是公司认真落实《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的总结,也是公司积极贯彻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的反映。



一、公司概况



空港股份是于2000年3月22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函[2000]



32 号文批准,由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公司(现名为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



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空港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现名为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北京华大基因研究中心和北京空港广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四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3月28日空港股份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2004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



发、建筑施工、物业管理与租赁。公司目前总股本为30,000万股。



二、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2017 年,公司牢固树立遵章守法、规范运作的理念,不断规范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独立运作,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现代公司治理架构。公司不断加强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公司内控测试小组定期深入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对其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测试并听取各单位意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构建与股东的和谐关系。在保证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坚持以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方案积极回报股东。公司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特点、发展战略及阶段等各方面因素,制定中长期股利分配政策,并在公司章程中就相关内容予以明确: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



特殊情况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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