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2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书面审核意见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职能,对公司计划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增资事项有关材料进行了查阅、核对。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加天源公司资本规模,增强其业务拓展能力,天源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的天源公司两股东空港股份与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以下简称“空港物业集团”)协商后一致同意天源公司以其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根据天源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天源公司拟以其2015年末的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共计6,500万元转增资本(其中未分配利润转增6,30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200万元),增资完成后,天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8,000万元增加到14,5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情况
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500万元,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法定代表人刘元元,注册及办公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区内,主营业务为对北京天竺空港开发区进行物业管理;接受委托从事劳务服务(不含对外劳务合作、排队服务);会议服务;家居装饰;专业承包;信息咨询(中介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空港物业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书面审核意见
空港经济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此,空港物业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天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天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以下简称“《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中明确了本次对天源公司的增资方式,增资后双方出资金额及股权比例,该议案获天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天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加天源公司的资本规模,增强其业务拓展能力,将有助于其更好的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增资行为不会改变公司在天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为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年5月20日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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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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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观 王再文 刘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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