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四月
声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受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持续督导意见的依据,是交易各方提供的资料,并基于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持续督导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洪城环境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全文。
目录
声明 ......2
目录 ......3
释义 ......4
一、 本次重组的实施情况 ......6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9
三、 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 17
四、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 21
五、 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 25
六、 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 25
释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般名词
《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 保荐 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江 西洪城环 境股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洪城环境、洪城水业、上 指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前为江 西洪城水业股份有
市公司、公司 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鼎元生态 100%股权
标的公司、鼎元生态 指 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水业集团、南 指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昌水业
上市公司以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水业 集团所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持有的鼎元生态 100%股权,同时向合计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市政控股 指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洪城康恒 指 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宏泽热电 指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绿源环境 指 南昌绿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洪源环境 指 江西洪源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
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报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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