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5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3-072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鼎元生态协议收购环保能源飞灰填埋资产暨关
联交易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鼎元生态协议收购环保能源飞灰填埋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0),现对该公告事项中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做相应补充更正:
补充部分:
补充后: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麦园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库区项目于 2019 年 3 月 17 日开工,地点为经开区
垃圾处理厂库西北,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竣工验收,2020 年 11 月开始试运行。
主要建设内容:进场道路、拦挡坝、截排洪、库区防渗、地下水导排、渗滤液导排及贮存等工程设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账面原值58,602,229.35元、已计提的折旧5,023,826.87元,账面净值53,578,402.48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10月31日,账面原值58,602,229.35元、已计提的折旧7,033,357.62元,账面净值51,568,871.7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交易标的三年运营情况:
2021年1-12月收入为12362846.72元,利润为-605278.92元。
2022年1-12月收入为15584405.39元,利润为1232996.25元。
2023年1-11月收入为15084918.09元,利润为3542919.88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2扭亏为盈的原因: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洪府办【2022】804号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麦园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项目政府补贴单价的复函》,2022年9月飞灰单价从170.77元/吨调整为282.37/吨。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事宜所涉及的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项目资产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3]第 2112 号),
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方法,飞灰项目资产组评估
价值 5,406 万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备案,评估的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方法的确认
依据评估目的,本次飞灰项目评估采用收益法,即基于项目组未来年度获得未来收益的预期并对收益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后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2、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产权持有人的经营业务合法,并在经营期限内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
(2)特殊假设。
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无重大变化假设:是假定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
的重大变化;无不利影响假设:是假定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
对产权持有人的待估资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方向一致假设:是假定产权持有人
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调整等情况导致的经营能力变化;政策一
致假设:是假定产权持有人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数据真实假设:是假定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
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
和财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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