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
第一、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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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上市公 指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司、士兰微
本次激励计划 指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本所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本所为士兰微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指派的经办律师
《激励计划 指 经士兰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士兰微电
(草案)》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计划》 指 经士兰微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杭州士兰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考核管理办 经士兰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法》 指 会审议通过的《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按照激励计划规定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激励对象 指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
期权 指 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
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授权日 指 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本次调整 指 士兰微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行为
本次注销 指 士兰微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期
权及部分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期权的注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第一、二个行权
期行权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依据与贵司签署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作为贵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服务委托协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所就贵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以及第一个、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说明: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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