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广州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获批 总投资超3000亿
羡慕羡慕羡慕羡慕
2017-03-24 18:15:18
  • 点赞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长沙广州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获批 总投资超3000亿

2017-03-23 16:25:43来源:澎湃新闻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发改委批复长沙广州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总投资超3000亿元
  3月2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自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原则同意广州市和长沙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两个项目的估算总投资额分别为2196 亿元和840.13 亿元。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的建设规划期调整为2017-2023年,长沙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的建设规划期调整为2017-2022年。
  附国家发改委批复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7〕498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请示》(粤发改交通〔2016〕686号)收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广州市重点区域、新区建设和南沙自贸区发展,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提升综合交通枢纽接驳水平,发挥轨道交通网络效益,原则同意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考虑到建设规划项目合理工期安排,将建设规划期调整为2017-2023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稳步推进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加强设施、人员配备。同时,研究探索城市轨道交通多制式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对于连接城市副中心及郊区组团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应优先采用市域快线。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审批(核准)项目,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项目审批(核准)工作不得进一步下放、转移审批(核准)权限,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
  四、本期建设项目要做好与铁路广州站、北站、东站、南站及南沙站枢纽等重要交通枢纽的规划无缝衔接,换乘设施工程应一次建成,可分期投入使用;不能一次建设成的,应充分做好预留。重要的地铁换乘枢纽应尽可能实现不同线路间同台换乘,不能同台换乘的,通过建设或改造配套换乘设施实现便捷立体换乘。
  五、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我委将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六、请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附件: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3月1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沙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7〕499号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恳请批复<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2)>的请示》(湘发改〔2016〕353号)收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长沙市重点区域及新区建设,提升综合交通枢纽接驳水平,发挥轨道交通网络效益,原则同意长沙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考虑项目合理工期安排,将建设规划期调整为2017-2022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稳步推进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加强设施、人员配备。同时,研究探索城市轨道交通多制式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审批(核准)项目,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项目审批(核准)工作不得进一步下放、转移审批(核准)权限,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
  四、本期建设项目要与黄花机场、城际铁路金桥站、汽车南站和汽车东站等主要对外交通枢纽做好规划衔接,换乘设施工程应一次建成,可分期投入使用。重要的地铁换乘枢纽应尽可能实现不同线路间同台换乘,不能同台换乘的,通过建设和改造配套换乘设施,尽量实现立体换乘。
  五、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我委将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六、请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附件:长沙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