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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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7: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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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09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目 次


1 目的 ......- 2 -
2 适用范围 ......- 2 -
3 总则 ......- 2 -
4 董事会职权 ......- 2 -
5 董事长职权 ......- 3 -
6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 3 -
7 董事会议事和表决程序 ......- 5 -
8 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 7 -
9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 8 -

10 附则 ...... - 8 -

1 目的

为健全和规范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2 适用范围

2.1 本规范适用于股份公司。

3 总则

3.1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
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3.2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
决策的水平。

4 董事会职权

4.1 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4.1.1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4.1.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4.1.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1.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1.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1.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4.1.7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方案;

4.1.8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4.1.9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1.10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
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

4.1.11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4.1.12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4.1.13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4.1.14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4.1.15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4.1.16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5 董事长职权

5.1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5.1.1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5.1.2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5.1.3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于董事长的授权应当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作出,并且有明确具体的授权事项、内容和权限。

5.2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
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6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6.1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
体董事。

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6.2.1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6.2.2 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6.2.3 监事会提议时;

6.2.4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6.2.5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6.2.6 总经理提议时;

6.2.7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6.2.8 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6.3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紧急情况且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
可以用视频、电话、专人送达、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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