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刘振江、顾奋玲、孙宝文、肖建华分别作出《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并提交了公司董事会。
结合自查报告,经逐项对照独立性规定进行核查和评估,公司董事会出具专项意见如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四位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了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存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涉及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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