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25:青松建化: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8
青松建化资讯
2019-06-27 18: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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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6-2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



(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2018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签署日期:2019年6月





目录





目 录............................................................

重要提示..........................................................1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2

第二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4

第三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13

第四章 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15

第五章 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18

第六章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19

第七章 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动及执行情况............................20

第八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担保人情况....................23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8

第十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29

第十一章 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30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31



重要提示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对外发布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18年度报告”)等相关规定以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建化”、“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12统众债”公开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下一步,长城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第一章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0号文核准,青松建化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22亿元。

二、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代码及简称:证券代码为122213,证券简称为“12松建化”。



3、发行规模:22亿元。2017年12月5日,投资者回售了14.11925亿元,剩余债券规模为7.88075亿元。



4、票面利率: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6.20%。2017年10月,发行人发布上调票面利率公告,将票面利率上调为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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