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1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 2023-022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3号)核准,2023年1月,公司向控股股东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913,62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9,999,999.2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3,892,371.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666,107,627.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99190201971070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2023年1月2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14-00004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元)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991902019710704 0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乌鲁木齐分行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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