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11-28
股票代码:600425 股票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2013—049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201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4年12月4日
债券付息日:2014年12月5日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发行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4年12月5日开始支付自2013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4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2松建化(122213)。
3、发行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22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60号文核准发行。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利率为6.20%,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的票面利率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3年12月5日起至2014年12月4日止。
10、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2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1、兑付日:2019年12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7年12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2、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2014年跟踪评级中,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均维持为AA级。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6.20%。每手“12松建化”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62.00元(含税)。
三、付息债券登记日及兑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14年12月4日;
2、兑息日:2014年12月5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4年1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松建化”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