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现代: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范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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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8: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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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30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吴范宏

本人作为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于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客观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技术发展、业务规划建言献策,对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吴范宏: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授、药物创新研究所所长、上海绿色氟代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上海华理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本人自 2021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任期期间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股东
大会。2023 年公司召开 9 次董事会,其中 2 次为现场会议,1 次为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6 次为通讯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及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对资料存疑或需进一步了解的情况,及时与公司联系获取补充信息及资料;会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对后续公司管理发展的完善提出建议;充分关注董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确保各项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召集或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召集并主持了会议。该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我认真审核了董事候选人董增贺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李昊先生的资料,二位候选人熟悉公司情况,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与管理经验,同意提名。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4
次,通讯会议 2 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

(1)年度报告审议履职

根据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参加了年报预审沟通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开展沟通,听取审计方案、重点审计事项以及发现的问题等;对公司未经审计会计报表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均仔细审阅并发表审阅意见。参加了 2022 年度报告见面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深入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针对发现的问题需要明确整改措施,积极跟踪落实结果。

2023 年 12 月,针对即将开展的 2023年度审计工作,组织召开 2023年度报
告预审沟通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在预审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做了明确沟通,并要求公司积极开展整改,尽快落实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案。

(2)重大事项审查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听取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自查报告。根据公司自查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报告,以及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的沟通情况,确认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
资金使用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况。

(3)定期审计会议的召开

公司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季度、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与监督。

本人及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计划、有关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特别关注,督促公司完善业务流程和有关内部控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我和其他独立董事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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