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小商品城资讯
2024-04-16 18:06:3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7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商品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
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
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安永华明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 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元)。
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1 亿元。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2023 年 5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委员会审议情况

1.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 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
了安永华明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汇报。

3.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
了初步沟通了 2023 年度整合审计结果,与安永华明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年报审计工作。


4.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