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3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股票代码:600410 编号:临2018-135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6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所涉问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及有关事项披露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出现的简称均与公司临2018-127号《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的释义内容相同。
一、根据公告,公司曾多次为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超出公司持股比例的担保。请公司:(1)补充披露最近1年为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超出公司持股比例担保的全部情况;(2)补充说明前述担保是否公平、对等、其他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的原因,若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应说明提供关联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回复:
(1)补充披露最近1年为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超出公司持股比例担保的全部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近1年未发生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的明细如下:
序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 贷款是 担保期限
号 (万元) 否提款
1 华胜信息 浙商银行股份 10000 连带责任 否 -
有限公司 担保
2 华胜信息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 7500 抵押担保 是 2018/9/14-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及连带责 2021/9/13
任担保
3 华胜信息 北京中关村银行 9500 连带责任 需股东 -
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 大会审
议通过
在上述担保中,华胜信息为公司持股15.75%的参股企业,公司向与关联方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的华胜信息提供大于公司股权比例的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其中:
项目1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截止公告日华胜信息因业务安排并未提款,本次担保未生效。
项目2经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项目3经公司2018年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经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上述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2)补充说明前述担保是否公平、对等、其他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的原因,若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应说明提供关联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华胜信息股东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1 新余明飞投资有限公司 48.67%
2 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67%
3 北京华胜天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5.75%
4 其他6名股东 13.91%
注:公司持有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7.27%的有限合伙份额(该基金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