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投资者胜诉,征集20150429前买入股民索赔
索赔条件:
自2014年8月22日至2015年4月29日之间买入
安泰集团(600408),并且在2015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报名请登陆证券 维 权 网(www.zqwq.net)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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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背景:
山西证监局于2016年4月20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2014年6月30日,安泰集团被关联方新泰钢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共计12.20亿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安泰集团被关联方新泰钢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共计15.16亿元。但在安泰集团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未能及时、准确地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已违反《证券法》。证监会对安泰集团给予了60万元的顶格处罚。
声明: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看法,本文仅供参考,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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