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声 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东北证券”)接受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集团”、“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安泰集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程继光、曹君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5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5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6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9
四、本次发行方案......11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14
六、本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5
第二节 本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 1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意见...... 18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18
二、对发行人决策程序的核查情况...... 18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19
四、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5
五、依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
险防控的意见》对证券公司及发行人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情况...... 25
六、发行人此次发行存在的主要风险...... 27
七、对发行人的发展前景的评价...... 32
释 义
在本发行保荐书内,除非本发行保荐书中另有所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安泰集团、发行人、公司 指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票简称为安泰集团,股票代码为 60040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指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 股票
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主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东北证券
宏安焦化 指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安泰型钢 指 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
新泰钢铁 指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保荐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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