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证券代码:600406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6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文)和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瑞”或“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70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58366.41万股的0.87%。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5、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国电南瑞A股普通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08元/股。
6、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7、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000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9、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包括授予后的24个月限售期和48个月解除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达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在未来48个月内分四批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1/4、1/4、1/4、1/4。
10、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条件为:2017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近三年平均业绩水平且不低于上一年度业绩水平;2017年成本费用占收入比重不高于85%;2017年完成南瑞集团下达的经济增加值目标,且ΔEVA大于0。
11、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9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2%,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
分位值水平;
第一个 2019年较2017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1%,且不低于同行业
解除限售期 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019年成本费用占收入比重不高于84.80%;
2019年完成南瑞集团下达的经济增加值目标,且ΔEVA大于0。
2020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5%,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
分位值水平;
第二个 2020年较2017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1%,且不低于同行业
解除限售期 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020年成本费用占收入比重不高于84.78%;
2020年完成南瑞集团下达的经济增加值目标,且ΔEVA大于0。
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8%,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
分位值水平;
第三个 2021年较2017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1%,且不低于同行业
解除限售期 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021年成本费用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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