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5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预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调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二、部分独立董事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选举的独立董事的推荐、提名、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经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资格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熊焰韧女士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务的要求;
3、同意将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独立董事:郑垂勇、曾鸣、刘向明、常桂华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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