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声明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接受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王倩春和谭青龙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人员情况
(一)保荐机构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前身为华
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0 年 6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0]133 号文批准,由原四川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四川证券交易中心合并重组、增资扩股成立,2014 年 7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2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股票代码为002926。华西证券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目前注册资本为 26.25 亿元。
(二)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
华西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王倩春、谭青龙具体负责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动力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项目的尽职推荐工作。
王倩春和谭青龙的具体执业情况如下:
王倩春女士,金融学、经济学双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具有多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主持或参与过的项目有金盾股份 IPO、利安隆 IPO、贵广网络 IPO、申华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德美化工非公开发行股份、沃格光电非公开发行股份、旭光电子非公开发行股份、申华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云南煤化工集团破产重整、中信证券发行股份购买广州证券等投资银行项目。
谭青龙先生,理学学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副总裁,具有多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参与或主持的项目有:东土科技重大资产重组、成都天投收购方财务顾问、曲煤焦化改制上市财务顾问等项目。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执业情况
华西证券指定黄宇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黄宇的具体执业情况如下:
黄宇先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现任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过的项目有:沃格光电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
(四)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谢作鹏、熊彬宏、郑文轩、薛小锋、褚宏博、张雪渺、朱文壮、王昱婷、白风玲。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动力源
股票代码 600405
成立日期 1995 年 01 月 21 日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21218238
注册资本 553,275,448 元
法定代表人 何振亚
联系电话 010-83681321
传真号码 010-63783054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胡一元(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所属行业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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