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舆情管理,提高公司舆情应对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
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
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公
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
(二)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三)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拟定处理方案;
(四)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五)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部门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六)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宣传部是公司舆情信息监测、收集的主要部门,负
责公司舆情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各类舆情信息,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报告舆情工作组,同时根据舆情工作组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七条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下属分子公司职责:
(一)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舆情监测与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可能引发舆情的事件或信息。
(二)配合舆情工作组开展舆情应对工作,提供相关业务信息和资料,协助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并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员工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三)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员工的舆情管理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舆情意识和应对能力,引导员工规范自身言行,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引发舆情事件。
第八条 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
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宣传部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向舆情工作组报告,舆情工作组决策后,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
第十一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二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公司宣传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电话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作用,保证各类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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