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澜之家: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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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1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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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十三次监事会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形
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监事会主席黄凯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 名,亲自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对 2022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审议内容合法合规,各项决议均能得到有效落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
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内部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按此履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与会董事在审议、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5、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6、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 2021 年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7、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除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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