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7
债券代码:122381 债券简称:安债暂停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债暂停”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债券回售代码:100911 回售简称:安债回售
2、回售申报期: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6日
3、回售价格: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4、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年11月20日
5、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调整为7.00%
重要提示:
1、根据《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根据《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6.20%,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当前市场环境,本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80个基点(一个基点为0.01%),即本次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7.00%。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原为“14安源债”,2018年5月4日起债券暂停上市,债券简称由“14安源债”更名为“安债暂停”。
债券代码:122381。
发行规模:人民币12亿元。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5年期,含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本次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为6.20%。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形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11月20日。
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2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11月2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0日。
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1月2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18年11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
日至2018年11月20日。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由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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