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 金山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2024 年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环球)、厦门克利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克利尔)、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物流内蒙古分公司)、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星)发生燃料采购及相关费用不超过 27,800 万元。
2024 年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郑州院)、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技经中心)、南京国电南自维美德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维美德)、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青岛环保)、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华电中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中光)、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华电
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水务)、辽宁华电检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辽宁检修)等关联方开展 2024 年技术改造、技术监督服务及试验项目等重大技术改造工程 20,100 万元。
2024 年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公司)、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公司)、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桓仁公司)、昌图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图公司)、华电铁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风电)及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华电公司)进行电量交易2600 万元。
2024年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集团)拟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36,000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合计86,500万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本次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预计的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审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毕诗方、王
锡南、赵伟、曾庆华、华忠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议案中提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日常关联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
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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