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行业超级重磅利好:可转让反复炒作,进入老百姓日常投资标配利好受益权转让、质押
价值投资已破灭
2019-07-20 09: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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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行业超级重磅利好:可转让反复炒作,进入老百姓日常投资标配
利好受益权转让、质押办理,信托受益权账户细则实施 第一财经 07-19 15:
利好受益权转让、质押办理,信托受益权账户细则实施
第一财经
07-19 15:42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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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信登”)对全量信托产品进行集中统一登记后,信托受益权账户的集中统一管理对信托行业稳健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7月19日,中国信登正式印发了《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受益权账户管理细则》(下称“《账户细则》”)。
中国信登公司负责人表示,《账户细则》健全和完善了信托受益权账户的管理规则,实现了集中管理的信托业受益权账户体系建设零的突破。信托受益权账户体系的建立,对信托行业转型发展、回归本源具有重要意义,将实现信托受益权的集中规范管理,打破“刚性兑付”、为受益人提供份额登记与查询等服务,构建规范化的行业信息披露平台与制度。
“前期信托登记更多集中于产品端,受益权账户管理则可以实现信托受益人集中管理所投资产品份额的良好效果。未来也有利于为开展信托受益权的转让、质押办理提供较为权威的渠道。”信托业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开户遵循的原则
对于遵循的主要原则,《账户细则》称,自愿开户、账户实名、一人一户、信息保密。自愿开户原则,受益人自主选择是否在中国信登或代理开户机构开立信托受益权账户。账户实名原则,账户开立需以自己或金融产品名义开立,原则上由本人申请开立;并保证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而一人一户是指,一个受益人只能开立一个信托受益权账户,不能多头开立。信息保密原则是指中国信登及代理开户机构不得泄露开户资料信息和账户信息,不得违规使用信托受益权账户,也不得将信托受益权账户出租、出借或者转让。
《账户细则》称,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信登有关规定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等,可以申请开立信托受益权账户。《账户细则》根据受益人类型将信托受益权账户分为自然人账户、金融机构账户、其它机构账户和金融产品账户等四类。
对于不同账户,《账户细则》称,四类信托受益权账户中,自然人账户应当由本人申请开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监护人代为办理。金融机构账户应当由金融机构法人或者由经金融机构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申请开立,并提供开立机构的金融业务许可证明。其他机构账户应当由该机构法人或符合信托合同约定的主体申请开立。金融产品账户应当由产品管理人申请开立,并在开立前履行相应的金融产品备案或登记手续。
金融机构代理开户规定
《账户细则》还显示,金融机构有资格申请成为代理开户机构,除信托公司外的其它金融机构申请成为代理开户机构的,需经过中国信登的资格审核,并严格履行《账户细则》要求的内控及管理责任。代理开户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中国信登规定及代理开户协议约定的业务范围和要求开展信托受益权账户相关业务,不得违规、越权开展业务,不得将所代理的信托受益权账户相关业务转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代理开户机构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代理开户网点。
而金融机构申请代理开户机构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持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中国信登认可的其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二是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人员、场所、业务设施等条件,三是具备完备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四是具备开展业务所必要的信息系统及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以及中国信登要求的其他条件。
受益人可以在中国信登或代理开户机构申请办理信托受益权账户开立业务。《账户细则》显示,受益人应选择中国信登认可的官方渠道公示的具有代理开户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信托受益权账户相关业务。在中国信登或代理开户机构对受益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核验后,中国信登为符合条件的受益人开立信托受益权账户,配发唯一信托受益权账户编码,并出具《信托受益权账户开户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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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陕国投A吧2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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