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资本: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发行情况报告书(第三期)
五矿资本资讯
2023-12-06 18:15:22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2-07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麓枫路69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三期)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时间: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声明与承诺

一、全体董事关于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董事会关于填补回报具体措施的承诺

由于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利润分配,所以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会造成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减少,从而导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下降。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拓展服务领域、优化经营模式、发挥内部联动效应、推进成本管理、加强风险管理、注重股东回报等措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抗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战略引领作用,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加强战略引领作用,深入贯彻国家“十四五”规划精神,积极支持关系国计民生与国家战略导向的实体经济发展,重点服务于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把握业务本质,全面理清业务逻辑,透彻理解监管要求,优化与战略目标相匹配的考核激励机制,引导业务和管理遵循战略既定方向,推动公司全面、稳健、高质量发展。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 年)》。公司将严格执行上述规划,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4、加强产融协同,严格控制风险

公司将继续加强产融协同,严格控制风险,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准备,顺应行业监管变化。公司将主动根据监管政策导向,健全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基础设施。

二是加强产融协同、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鼓励各子公司发挥优势,以满足风控标准、符合监管要求为底线,加大对内外部核心产业领域重点项目的支持、服务力度。内部各机构在合规前提下,共享业务信息,共创业务机遇,探索产业综合金融服务新模式。

三是严控各类金融风险。在展业过程中既要看到交易对手、具体项目的本质,又要关注宏观形势、行业形势、市场趋势的变化。坚持对风险实施“全流程”管控,优化项目评审机制,着力提升识别、分析、评价风险的核心能力。
三、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本公司利益;

(2)承诺勤俭节约,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对职务消费进行约束,不过度消费,不铺张浪费;


(3)承诺不动用本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促使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政策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如本公司将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促使本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目 录


声明与承诺...... 1
目 录...... 4
释 义......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第二节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及经办人员...... 22第三节 保荐机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