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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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7: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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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或“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现对贵所下发的《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260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提及的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工作函》中提及的事项回复如下:

3.关于募投项目。前期公告及年报显示,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0
亿元的可转债,先后于 2021 年 4 月、2022 年 8 月对部分募投项目予以延期,并
于 2023 年 7 月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总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金额的 59.16%。募
投项目变更后,新的募投项目仍存在投入进度低或未投入任何资金的情况。前期结项的两个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预计每年实现净利润5220.55 万元,2023 年度仅实现效益 2937.62 万元,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
造项目预计每年实现净利润 7807.72 万元,2023 年度仅实现效益 550.93 万元,
累计实现的效益较承诺效益差异较大。请公司:(1)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客户订单变化等,说明上述项目预期收益未能实现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公司本期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请结合募投项目对应投向和形成资产情况,说明收益未达预期情况下,不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请公司高度关注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董监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请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一、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客户订单变化等,说明上述项目预期收益未能实现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一)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及效益情况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以下简称“平湖项目”)主要从事生活、餐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保资产运营。其业务模式为政府特许经营(PPP),即政府授予投资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项目由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预处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飞灰及其它一般固废(不能焚烧、无法利用的固废)填埋四部分组成。项目建成后预计处理规模为:生活
垃圾焚烧 1,500 吨/日;餐厨垃圾 180 吨/日(其中餐饮 70 吨/日,厨余 100 吨/日,
废弃食用油脂 10 吨/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容 28.4 万立方米(其中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库容为 5.0 万立方米,飞灰填埋区库容为 10.4 万立方米,其它一般固废填埋区库容为 13.0 万立方米,分区填埋)。

平湖项目于 2021 年 1 月投产,2023 年实现效益 2,937.62 万元,根据可行性
研究报告中对未来收益的测算,平湖项目投产后第三个年度预计净利润为4,941.74 万元,达到经营稳定期后,预计年平均净利润为 5,220.55 万元。

2、项目未达预期收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平湖项目属于固废处置行业,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主要以生活垃圾为焚烧发电原料,如厨余垃圾、果壳、小块塑料、纸张和纺织品等可生物降解的生活垃圾。这类垃圾的日产量相对稳定,订单较为固定,为垃圾焚烧发电提供了可靠、持续的原料供应。该行业的发展与当地人口及社会活动密切相关,因此具有长期稳定性。

2023 年平湖项目实现营业收入 1.4 亿元,稍高于预测收入,实现效益未达到
承诺效益,主要系总成本费用影响,具体为:


(1)平湖项目为 PPP 项目,进行效益预测时建设资金全部以资本金投入来测算,无利息支出部分。项目实际建设期间,项目公司通过外部银行贷款的方式补充项目建设资金缺口,2023 年该部分外部银行借款产生利息费用约 1,000 万元;
(2)随着平湖项目的投产,为增加运营效率,提高管理需求,实际运营时,由于投入了更多的人力资源等因素影响,管理费用较预测增加较大,2023 年该部分对效益的影响约 1,000 万元。

综上,2023 年平湖项目财务费用及管理费用较高,与测算时总成本费用有较大差异,因此项目实现效益预测净利润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

(二)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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