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6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6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泓富
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控股股东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林泓富先生、黄炜先生、廖元杭先生、张原先生、丘寿才先生、陈晓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陈家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所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匡勤
先生、罗津晶女士、李诗女士、林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所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所披露的内容。
四、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部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修改为: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二)原:第十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修改为:第十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取
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三)原:第六十七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当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 30%以上时,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或者独立董事时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