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1)于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挽损。(已有一审判决)(2)于2023年1月3日至2024年4月1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4年4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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