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海越能源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ST海越资讯
2024-04-19 22: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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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依据其独立性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为石文先先生。

(二)人员信息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0 人。

(三)业务规模

2022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3,165.0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1,343.8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7,267.54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5 家,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4,541.58 万元。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9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2024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中审众环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
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
涉及人员 31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时应生,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强,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李玲,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

中审众环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外勤主管复核、项目经理复核和项目合伙人复核。外勤主管的复核旨在确保项目组已充分、正确执行审计计划并完整记录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经理的复核旨在确定相关人员是否对已执行审计程序进行复核,并确认审计程序的执行结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的复核旨在整体上确保项目组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二)独立复核

中审众环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安排项目组成员以外的专业人员实施独立复核,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独立复核人及协助人员按中审众环质量管理要求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形成独立复核工作底稿。只有完成独立复核,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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