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海越能源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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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22: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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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 2023 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和非标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越能源”)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出具了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以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导致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023 年 7 月海越能源在开展进口商品贸易的过程中,支付的款项被美国财
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冻结,形成大额的其他应收款 28,661.57 万元,款项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报告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海越能源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上述行为,存在重大缺陷。

海越能源在识别及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运行方面存在缺陷,无法保证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被及时识别,并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影响财务报告中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海越能源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二)导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1、如附注十五、1 之所述,2023 年 7 月公司向境外供应商支付采购款项
28,661.57 万元(原币为 4,046.70 万美元)的过程中,所支付款项被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冻结。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款项尚未收回。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上述资金的可收回性作出判断,无法确定海越能源计
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是否充分。

2、根据公司 2023 年 10 月 28 日公告(临 2023-066 号),截止 2022 年报披
露日,2022 年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项 3.55 亿元已于 2023 年 4 月收回。由于
相关资金收回过程与公司对外支付大额采购款项存在时间点接近等情形,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归还资金是否来源于公司或交易对手。关注到相关交易有:

(1)在碳酸锂生产业务中,公司向宁夏恺力信商贸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杭州鸣诺盛世商贸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等采购原材料,共支付采购款 3.51 亿元。公司委托铜川安泰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碳酸锂生产加工,共支付加工费 0.9亿元。以上交易形成了财务报表附注六、8、存货“碳酸锂相关材料”期末余额
的主要构成部分,账面余额 5.77 亿元,已计提跌价 2.69 亿元,账面价值 3.07
亿元。

(2)在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中,公司与上海邦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东营凌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油品贸易业务。以上交易形成了财务报表附注六、8、存货“库存商品”中账面价值 1.87 亿元,未计提跌价准备。

(3)在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中,公司与神银(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煤炭贸易业务,以上交易形成了财务报表附注六、8、存货“库存商品”中账
面余额 1.42 亿元,已计提跌价 0.30 亿元,账面价值 1.13 亿元。

(4)公司委托陕西衡顺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厂房等工程,期末预付未结算金额 0.15 亿元,列示于财务报表附注六、18、 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中。

我们核查了上述交易的合同、结算单、入库单等相关凭据,以及实施函证、访谈、查看期后回款等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就以上交易形成的期末存货和款项是否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相关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也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其他情形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标意见审计
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上述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其独立性作出的相关报告。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在 2024 年消除上述所涉及事项的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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