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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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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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30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合规管理,法治建设,全面风险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核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六条规定尽快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一名委员代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 公司下设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4)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二)指导、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4)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5)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督促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3)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4)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应当督促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披露整改完成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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