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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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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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30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对本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的监督和评价工作。必要时,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有关项目的审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指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和内部评价指引,自行设定格式的内部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分别就内
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设计,对内部控制评价过程、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等相关内容做出披露。公司需明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程序和要求,按照规定的权限报经批准后对外报出。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关及下属分、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第九条 公司依据经营规模和特点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保持和提高。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财会、经济、法律、管理、投资及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及较高的政策水平与语言表达能力。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条 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审计部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时,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职责,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第三章 职责划分

第十五条 审计部是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中,应在其他相关部门内设置兼职审计岗位。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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