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巴传媒资讯
2024-03-29 16: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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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30


股票代码:600386 股票简称:北巴传媒 编号:临 2024-007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
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了《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新旧衔接规定,对首次施行《解释第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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