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
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合规管理,法治建设,全面风险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核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
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
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须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
获取履职所需的法律、会计和上市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每年将对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
况进行评估,必要时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及其实施;
(3)督促重大审计问题的整改;
(4)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至少包括以下
方面:
(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
(2)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3)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4)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
(2)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审阅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
(4)督促内控缺陷的整改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六)指导、监督及评估公司法治建设、合规管理、内控体系、全面风险管理等工作;
(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
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第十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要对审计委员会采
取合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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