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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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19: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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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5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谷峰、王天广、胡野碧及董事罗胜、季彤五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谷峰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中独立董事有三名。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内审工作总结等事项召开会议,各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各项议案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初稿)、《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初稿)后,同意将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关于德勤事务所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审计2022年总结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下半年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的议案》。

2023年8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上半年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


2023年12月26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以及公司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详实的沟通交流,同意并确认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在听取公司管理层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包括公司年度合并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时督促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公司持续加强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对审计工作具体开展情况与公司内控管理体系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核实施全过程管理和严格监督。审计委员会审议确定年度审计计划,审核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关注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策略和审计风险评估,督促审计机构勤勉尽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年度审计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同意以此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听取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事项的详细汇报,要求审计机构针对房地产行业变化情况、同行财务经营表现进行对比分析和审慎判断,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重要事项及时开展沟通讨论并提出相应建议,并对后续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落实。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形成书面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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