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5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4-04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828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11 - 2024/7/12 2024/7/12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74,797,682 股不参与本次分红。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已
实际回购股份 74,797,682 股。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为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828 元(含税),利润分
配总额为 126,937,798.67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
调整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769,205,771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 74,797,682 股,
即以 694,408,089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6,937,798.6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82.28%。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2)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依据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828 元(含税)。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694,408,089×0.1828)÷769,205,771≈0.1650 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694,408,089×0)÷769,205,771=0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1650)+0]÷(1+0)=前收盘价格-0.1650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11 - 2024/7/12 2024/7/12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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